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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9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5   来源:   点击量:

各班: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4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就组织我院2019届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条件

1、2019届统招全日制毕业生,且2019年7月能正常毕业的。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

(1)学生所在家庭具有《城乡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学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须在学工处资助中心开证明,贷款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资助中心公章;

(4)贫困残疾人家庭;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特困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同时具备多个条件的毕业生不累计发放。

三、申请发放原则

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公开公正。

四、申请办理时间及发放时间

1、申请办理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10月19日

2、发放时间为2018年12月底

五、申请办法及程序

(一)申请人在学院就业信息网站(http://jxwywmzy.bibibi.net/index)下载南昌市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批表》(打印两份)填写。

(二)提交申请材料内容:

1、学生照片。学生照片规格统一为2寸,统一电子版复制粘贴在申请表格后打印(黑白、彩色都可以)。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学生证(有相片名字)复印件两份;

3、申请本人必须是中国建设银行开户的银行卡;

4、申请审核表盖章问题。《申请审核表》需盖院公章,高校初审意见栏,经办人、负责人都需要签字;

5、根据申领对象的不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1)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以及与受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如户籍证明),如低保证复印件不能说明其家庭关系,则提供户口簿复印件证明其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低保证年检日期为2017年9月1日以后,如无年检记录,可补充银行发放流水清单并加盖银行公章。无低保证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以及证明其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

(2)残疾毕业生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要提供该生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证明,并提供助学贷款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学校资助中心公章(证明一式二份,(附件3)内容附后,该证明需盖院章和学校资助中心盖章),如无贷款合同可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或“江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询结果页面截图A4纸打印并加盖院公章;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县级扶贫部门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证明,以及与持证人具有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

(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

(6)贫困残疾人家庭所需材料。(为简便工作,建议此项按照低保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来申请办理).注:所有的复印件都必须加盖院公章!!!

4、各班于10月18日之前统一把收到的申请材料,申请补贴人员汇总名册(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3406曾老师处。

5、招生就业处将审核通过名单挂就业信息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招生就业处制作汇总申请补贴人员名册,所有申请材料都需要一式二份,由招生就业处做好申请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交至学院所属南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补贴发放

高校所在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无误后,统一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一次性求职补贴拨款申请,财政部门收到拨款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账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分别划入申请人个人银行卡,并通知申请人所在高校,我院获得发放通知后,通知每位申请人本人领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求职补贴发放工作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学生的关心,涉及困难学生切身利益,各班要高度重视,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领导要亲自抓,要指派责任心强人员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确保及时将补贴发放到位。

(二)广泛宣传,通知到位

各班在接到通知后尽快召开班会,传达《关于做好我院2019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要将一次性求职补贴对象、标准、申请办法、拨发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群等方式告知每一位毕业生。让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都能积极的申请求职补贴,让学生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心。

(三)严格审核,强化监督

各班要对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审核负完全责任。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不允许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如有,将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1:南昌市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附件2:南昌市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批表

附件3:在校已办理助学贷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