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各班主任、辅导员、各班:
2017年7月26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期施行。请全体教师、各班要把做好新《条例》宣贯工作作为今年学院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督促认真学习研究,结合实际,依法加强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会计学院
2017年10月25日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7月26日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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